【案 号】2022粤0604民初6252-6255号
【委 托 人】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降低14万元赔偿款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李宇飞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公司)未经授权在京东平台上销售原告中国**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并以电子网盘的形式进行传播。中国**出版社起诉经*公司,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书籍并赔偿20万元。遂经*公司委托我所代理此案,希望降低赔偿款。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经了解,当事人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但销售行为未造成较大的损失后果,涉案书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受众群体特定,故在侵权赔偿范围上是有很大的调解空间。最终,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调解力”,成功促成双方调解,我方停止销售、搭售、赠送案涉图书,仅需赔偿6万元,降低14万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如下:
一、被告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两期向原告中国**出版社支付60000元;
二、被告若逾期支付任意一期,原告有权按照100000元扣减被告已支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2022粤0604民初6252-6255号
【委 托 人】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降低14万元赔偿款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李宇飞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公司)未经授权在京东平台上销售原告中国**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并以电子网盘的形式进行传播。中国**出版社起诉经*公司,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书籍并赔偿20万元。遂经*公司委托我所代理此案,希望降低赔偿款。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经了解,当事人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但销售行为未造成较大的损失后果,涉案书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受众群体特定,故在侵权赔偿范围上是有很大的调解空间。最终,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调解力”,成功促成双方调解,我方停止销售、搭售、赠送案涉图书,仅需赔偿6万元,降低14万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如下:
一、被告佛山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两期向原告中国**出版社支付60000元;
二、被告若逾期支付任意一期,原告有权按照100000元扣减被告已支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