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9.21】我所承办深圳市合*照明设备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成功降低3.3万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 2022-09-21 | 46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2072民初767

【委 人】深圳市*照明设备公司被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降低3.3万赔偿款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李宇飞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深圳市*照明设备公司以下简称合*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

*照明旗舰店经任何授权或许可,盗用原告中山市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公司)的产品设计的宣传产品照片,销超过10万件同款产品。维*公司*公司求要求除侵权图片并赔偿47000元。遂*公司委托我所代理此案,希望降低赔偿款。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马上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经了解,当事人在网络上找到相关销售产品图片,将图片下载后使用,且其宣传图片中只有一张图片侵权,故在侵权赔偿上是有很大的调解空间。最终,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调解力,成功促成双方调解,我方仅需赔偿1.4万元,降低3.3万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如下:

一、 被告深圳市*照明设备公司向原中山市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告一次性支付14000元;

二、 原、被告各承担一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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