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丈夫婚前隐瞒毒瘾骗婚,夫妻缘尽妻子诉请离婚
发布时间: 2018-07-27 | 170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6)粤0605民初5298号
【委  托 人】李*滢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争取抚养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徐沛婷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李*滢与谭*明于2014年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几个月之后,李*滢发现自己已怀孕,当时两人的感情基础很薄弱,相互了解有限,但李*滢带着对孩子和家庭幸福的憧憬对自己妥协后奉子成婚。2014年10月16日,两人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5年5月30日,婚生儿子谭*泓出生。而在李*滢怀孕期间,谭*明曾经殴打和辱骂李*滢。婚后不到一个月,李*滢开始察觉谭*明思绪有些异常,很容易暴躁,说话语无伦次,后来才发现谭*明从高中开始就有吸毒史,长期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服用精神科药物。而谭*明的父母对于儿子谭*明的情况早已知晓,却在婚前对李*滢刻意隐瞒。谭*明长期没有工作,全靠家里的几个老人接济生活,婚后更是没有丝毫长进,不改婚前恶习,经常沉溺于吸毒、赌博、泡吧、出入夜总会,从未有工作收入帮补家用,对李*滢及亲生儿子不管不顾。在李*滢带着儿子住到娘家期间,三番四次上门闹事,对此李*滢对谭*明已经心灰意冷,双方感情已经完全、彻底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李*滢遂提出离婚。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如下
一、婚生儿子谭*泓由李*滢携带抚养,被告谭*明从2016年5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1000元予原告李*滢,至儿子谭*泓年满十八周岁止。

二、被告谭*明对儿子谭*泓享有探视权。


二、代理过程

     2016年3月12日,李*滢委托我所代为处理此案。为了尽快达到委托目的,办案律师迅速准备好了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同时提交调查取证申请,让法院调查被告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的事实以及被告长期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的医疗记录。5月13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男方知道自己已经让女方彻底心寒,表示同意离婚。婚生儿子谭*泓归李*滢抚养,谭*昭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双方也明确约定了探视权。2016年5月20日,调解书正式生效,本案圆满终结,达到了让委托人满意的效果。


三、争议焦点:
1、被告存在吸毒行为如何举证;

2、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律师点评:
     随着互联网的越来越发达,人的思想也开放了很多,闪婚越来越被大众接受,很多婚前缺乏了解的男女,认识时间不长,了解不深,却很可能因为一时冲动或者各种原因选择与对方登记结婚,婚后才发现自己对另一半并不了解,因此积累矛盾最终导致双方分道扬镳的情况不少,因此律师提醒,结婚前一定要充分深入了解对方,结婚证并不单单只是一页纸,美好的婚姻生活需要双方用一生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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