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佛南劳人仲案字【2021】3133号
【委 托 人】李*(申请人)
【审理程序】劳动仲裁
【代理结果】争取到57807.37元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于2017年8月3日入职于被申请人佛山市**配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担任技术编程工作岗位。在职期间,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保。2019年8月22日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2020年5月24日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的劳动功能等级为十级。2020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441.2元。2021年5月31日,申请人离职。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多次就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权益与被申请人沟通,但都未有结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与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指导当事人固定及收集证据,并起草劳动争议申请书。办案律师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2021年5月工资、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未休年休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等。最终,在庭审前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由公司支付当事人57807.37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分两期向李*支付赔偿款项共计57807.37元。
三、争议焦点
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四、律师点评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发生事故后往往不太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发生工伤后,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指导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起诉等,借助律师的谈判技巧以及专业能力,不但能给公司一定的威慑力,更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款,让当事人尽早拿到赔偿。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佛南劳人仲案字【2021】3133号
【委 托 人】李*(申请人)
【审理程序】劳动仲裁
【代理结果】争取到57807.37元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于2017年8月3日入职于被申请人佛山市**配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担任技术编程工作岗位。在职期间,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保。2019年8月22日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2020年5月24日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的劳动功能等级为十级。2020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441.2元。2021年5月31日,申请人离职。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多次就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权益与被申请人沟通,但都未有结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与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指导当事人固定及收集证据,并起草劳动争议申请书。办案律师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2021年5月工资、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未休年休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等。最终,在庭审前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由公司支付当事人57807.37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分两期向李*支付赔偿款项共计57807.37元。
三、争议焦点
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四、律师点评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发生事故后往往不太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发生工伤后,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指导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起诉等,借助律师的谈判技巧以及专业能力,不但能给公司一定的威慑力,更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款,让当事人尽早拿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