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承租商铺无法开业,律师追回21万及利息
发布时间: 2018-07-26 | 17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号】(2015)佛城法民一初字第1691号
【委托人】廖*丽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全部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对方退还21万余元及利息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邓凯涛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廖*丽与佛山(国际)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廖*丽承租***有限公司两间商铺,承租保证金共计21万余元,装修保证金1万余元。合同约定***有限公司承诺整个商业区会在2013年10月1日全部开业,如果届时没有能够达到80%开业比例,则最迟也会在之后的三个月内达成100%开业比例,否则给廖*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由***有限公司全部承担。但是自合同签订至今,该规划区域仍未达到100%的开业比例。廖*丽欲解除合同,但***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廖*丽遂委托我所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代理过程
     我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指导委托人廖*丽搜集案件相关证据,同时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调查***有限公司的信息、经营情况,以便了解对方可能用到的逃避法律责任的方法,并对此作出防范。在调查清楚、证据准备齐全之后,办案律师立即向法院起诉。由于前期的充分准备,虽然庭审上双方辩论激烈,但法官最终仍然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最终判令双方解除合同,退还216125元并支付利息给我方委托人,委托人廖*丽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三、争议焦点
1、租赁合同是否能够解除;
2、被告是否应当退还20万
元。
 
四、律师点评
     租赁合同纠纷一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纠纷,每个地区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也存在一些基本的常规做法,因此这就需要律师对相关法院的审判思路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如此一来,律师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时候相对来说会更有主动权。而租赁双方在进行房屋租赁活动的时候,也务必保存相关字据和金钱往来的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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