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0.11.23】我所承办张*妮被他人强制猥亵一案成功争取相应的赔偿款
发布时间: 2020-11-23 | 11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3月,张*妮(被猥亵受害人)已满14周岁。今年5月底,女孩经其父亲朋友介绍到一家理发店做学徒,主要职责是洗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吴*申请添加被害人的微信,当晚被害人晚上10点下班后,上了犯罪嫌疑人吴*的车,并一起到一家酒吧,共同饮酒。后两人路过公园,犯罪嫌疑人吴*带被害人进公园并进行猥亵行为。6月14日,女孩再次与犯罪嫌疑人于凌晨1点外出酒吧,并于3点回到宿舍。6月20号,理发店老板声称受害人经常下班后凌晨外出,故辞退,并告知受害人的父亲张*红(委托人)。后在被害人父亲质问下,被害人道出此事,随后报警。嫌疑人在6月29日被逮捕,7月6日检察院不予批捕。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调解结果

2020811日经过律师不断多次与嫌疑人调解,最终嫌疑人赔偿我方当事人10000元赔偿款。

 


办案律师通过与受害人张*妮详细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及细节,确定办案思路及方案,积极与公安、检察院多次案件沟通,提交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办案律师介入,多次与嫌疑人调解,成功促成嫌疑人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为当事人达到有效代理的结果。最终,嫌疑人支付我方当事人10000元赔偿。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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