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1.10.18】我所承办骆*劳动争议一案争取12万多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 2021-10-18 | 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骆*劳动争议一案争取12万多元赔偿款。

一、基本案情

丁*于2007年11月入职广东**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程师,月工资为5300元。丁*入职期间,多次连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丁*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丁*与公司之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丁*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公司发出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辞退丁*。丁*于2019年12月6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未予回复,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严重侵犯丁*的合法权益。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刻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办案律师在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梳理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方案,并整理证据材料,随即到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仲裁委立案。在庭审上,办案律师据理力争,提交有力证据。最终,仲裁委采纳办案律师的意见,裁决对方向我方支付赔偿。后对方不服仲裁判决,向南海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仍然支持我方观点,对方继续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我方依然全面胜诉,判决对方需向当事人支付127200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广东**空调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27200元予丁*;

二、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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