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18.10.23】我所承接陈*庆非法处置财产罪案不予起诉
发布时间: 2018-10-26 | 1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接陈*庆非法处置财产罪案成功争取不予起诉。

       陈*从何*已被判刑处购买存放在肇庆**陶瓷厂的30套球磨机、12套布料系统,但该设备已被法院查封办案机关认为*在何*川未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设备归属的情况下仍向何*川购买,安排车辆将设备运回其仓库,并将其中6套球磨机出售给他人经评估,30套球磨机价值人民币448万元,12套布料系统价值150.4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到德庆县检察院后,递交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案件情况,最后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予起诉

德庆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鉴于其是从犯,情节较轻,主观恶意小,并愿意退回赃款,决定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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