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恋爱时借款对方久拖不还,律师调解成功追回11万元
发布时间: 2021-10-19 | 1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粤0604民初15730

【委 托 人】*(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追回11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原告黄*与被告肖*2017年相识,后双方便确认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被告多次以原告名义贷款且借原告金钱用于生活周转,截止20191230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11万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在还款协议书中承诺于2020125日前先偿还一部分借款。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向原告偿还任何款项。被告拖欠原告借款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起诉至法院。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黄*委托后,办案律师迅速介入,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与沟通。但由于双方并不是佛山户籍,且并没有办理居住证。为了尽快提起诉讼,办案律师指导当事人整理佛山的居住信息,成功在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随即,办案律师补充借款事实,整理微信、银行卡的流水,统计借款金额。最终,法院确认被告肖*尚欠原告黄*款项11万元。同时,办案运用商雄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超调解协商能力,促成双方调解成功。被告肖*20218月起,每月15日前向原告黄*支付4625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肖*确认尚欠原告黄*款项111000元。

二、被告肖*20218月起,每月15日前向原告黄*支付4625元,直至上述款项还清为止。

三、若被告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原告黄*有权就剩余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被告肖*主张利息(以剩余款项为本金,从2020125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争议焦点
1.借款事实是否充分;

2.具体的借款金额是多少。

 

四、律师点评
    民间借贷案件主要存在两个关键因素。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二,借款的金额也非常重要,以及证明借款金额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一般保留转账凭证尤为重要;三,维权的诉讼时效也是需要特别注重的,以免错过维权的时间。因此,当遇到法律纠纷时,应当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方案,保障自身权利。另外,如需在非户籍地起诉,因办理好居住证,如没有居住证则应向律师咨询,是否通过证据材料证明在本地居住,避免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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