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公司不愿意补缴社保,律师介入确认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 2022-08-31 | 7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佛南劳人仲案字[2022]403号、(2022)粤0605民初10106

【委 人】*(申请人、原告)

【审理程序】仲裁、一审

【代理结果】确认劳动关系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林晓轩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于2008年3月6日入职佛山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处以下简称公司)从事折袋工作岗位入职后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未为*缴纳社保,且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

因此*委托我所代理,确认劳动关系,希望公司为其补缴社保。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在与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指导当事人固定及收集证据本案中当事人要求补缴社保,但公司并不愿意主动补缴,而且补缴社保纠纷属于税务局行政部门管理,并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庭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再依据裁决或判决文书向税务局申请补缴社保。遂办案律师向仲裁委法院提起仲裁及一审。最终,法院采纳办案律师的意见,确认*与佛山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36日至202112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生效后办案律师指导客户到当地税局补缴社保。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确认*与佛山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36日至202112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争议焦点

公司违反法律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并且不配合补缴社保,如何处理

 

四、律师点评

企业未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及缴纳社保费用,建议员工委托专业律师及时介入。由律师指导固定和收集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通过生效的仲裁或法院文书确认劳动关系,到当地税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才能更好保护劳动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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