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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男方态度坚决拒离婚,律师调解达成快速离婚目的
发布时间: 201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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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李*桂
【代理结果】
顺利帮助当事人达成快速离婚的目的
【代理单位】
广东熊嘉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官雯 律师、陈欣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女方李*桂和男方孙*炜于2005年3月29日登记结婚,于2009年1月22日生育婚生子孙*凌、2012年1月1日生育婚生子孙*强。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深,草率结婚,导致双方在婚后并没有真正建立夫妻感情。且二人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会因各种细小矛盾而争执不休,家庭矛盾从未停止。
李*桂与孙*炜协商离婚事宜,但均被拒绝,且孙*炜拒绝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遂李*桂唯有委托我所律师介入处理,希望能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17年5月16日,我所接受李*桂的委托代为处理该案。由于男方孙*炜在外务工,没有详细的送达地址,家人也长年居住在外地,因此存在难以联系到孙*炜,裁判文书也难以送达的困难。考虑到此问题会成为委托人希望尽快离婚的阻碍,办案律师决定先争取与男方取得联系,在多次尝试联系孙*炜后,办案律师终于接到了孙*炜的来电。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分析,办案律师最终成功说服孙*炜同意离婚。对于两个婚生子的抚养权,双方在办案律师的调解下也达成了一致,婚生儿子孙*凌由孙*炜抚养,婚生儿子孙*强由李*桂抚养,当事人李*桂对此表示满意。
三
、律师点评
离婚不一定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达成,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成功,建议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凭借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能有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离婚的目的,节约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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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结果】顺利帮助当事人达成快速离婚的目的
【代理单位】广东熊嘉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官雯 律师、陈欣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女方李*桂和男方孙*炜于2005年3月29日登记结婚,于2009年1月22日生育婚生子孙*凌、2012年1月1日生育婚生子孙*强。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深,草率结婚,导致双方在婚后并没有真正建立夫妻感情。且二人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会因各种细小矛盾而争执不休,家庭矛盾从未停止。
李*桂与孙*炜协商离婚事宜,但均被拒绝,且孙*炜拒绝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遂李*桂唯有委托我所律师介入处理,希望能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二、代理过程
2017年5月16日,我所接受李*桂的委托代为处理该案。由于男方孙*炜在外务工,没有详细的送达地址,家人也长年居住在外地,因此存在难以联系到孙*炜,裁判文书也难以送达的困难。考虑到此问题会成为委托人希望尽快离婚的阻碍,办案律师决定先争取与男方取得联系,在多次尝试联系孙*炜后,办案律师终于接到了孙*炜的来电。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分析,办案律师最终成功说服孙*炜同意离婚。对于两个婚生子的抚养权,双方在办案律师的调解下也达成了一致,婚生儿子孙*凌由孙*炜抚养,婚生儿子孙*强由李*桂抚养,当事人李*桂对此表示满意。
三、律师点评
离婚不一定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达成,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成功,建议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凭借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能有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离婚的目的,节约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