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前妻拒绝分配追回小三的夫妻共同财产,律师介入成功分得33万余元
发布时间: 2022-08-31 | 7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粤 0605 民初 20653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

【代理结果】成功回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334996.94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陈舒琦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男方被告王*(女于2012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2021317日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已达成协议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分割。由于原告*在婚内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他人,被告王*起诉要求婚外人返还该笔夫妻共同财产,现另案已判决婚外人返还。王*追回该笔款项后,却没有对该笔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我所处理,希望通过起诉拿回属于自己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由于我方当事人未忠诚婚姻,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在法律上属于少分财产的一方经过办案律师团队多次沟通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调解力。最终,成功争取我方当事人的应有权益,分得夫妻共同财产20%即334996.94元,过错方而言,属于很不错的分成比例。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

王*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334996.94元

 

三、争议焦点

过错方的分配比例

 

四、律师点评

本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实际情况中,由于我方当事人属于婚姻的过错方,是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答应调解,或是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才能达成调解,从而导致方的合法权益大打折扣。建议当事人遇到对于自己的不利情况,及时聘请律师,以便能更好、更快地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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