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妻子遭丈夫家暴,律师成功争取离婚及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 2018-09-28 | 17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8)粤06民终5804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二审

【代理结果】准予离婚,并获得婚生儿子抚养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钟淑华 律师、陈欣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原告与被告徐*婚前经过短暂接触后,没有深入了解便于2014年7月11日领取结婚证,于2016年3月19日生育儿子徐*辉。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原告在婚后逐渐发现被告性格暴躁,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更恶劣的是,被告在原告哺乳期间都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原告身体上伤痕累累,心灵上遭受严重创伤。儿子徐*辉从出生一直由原告照顾。被告一直都不尊重原告,婚姻期间一直对原告呵斥,原告怀孕也未曾关心体贴原告,一直要求原告去被告经营的事成分条厂里工作、煮饭、洗碗。在婚姻生活中为了儿子着想,原告选择逆来顺受,但被告一直不知悔改。原告对这段婚姻感到身心疲倦,欲离婚并争取儿子的抚养权,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迅速整理本案案情,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进行大数据分析。在综合分析案情后,办案律师确定了本案办理思路。在一审过程中,办案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材料并且要求法院向派出所调取徐*家暴的证据,为我方最终争取到离婚及抚养权结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庭审中,我方又提交大量委托人和儿子一起生活的证据。一审中,男方坚决不离婚,法院不判决离婚。随后,办案律师坚持不懈表示要上诉,认为一审法官认定书事实有误,男方不想离婚是意欲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二审中,办案律师坚持调解,表明女方的离婚的决心,在长久的沟通之后终于调解离婚,且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调解

1、准许原、被告离婚。

2、儿子徐*辉归*抚养,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3、儿子徐*辉的股份分红归*管理。

4、徐*补偿*人民币6万元,且一辆车归女方潘*

 

三、争议焦点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婚生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四、律师点评
       如确有必要离婚,且双方又无办法协商一致,建议当事人应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有利于为当事人尽早争取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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