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律师力争缓刑
发布时间: 2021-05-11 | 107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0605刑初2223号

【委 人】**(家属)

【代理结果】缓刑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周绮雯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6日晚20时许,被告人曾*和其他三名被告及被害人等人在南海区某小区车库内打麻将赌博。当晚23时左右,曾*发现被害人出千,在场参赌人员均要求被害人还钱,曾*将被害人手上现金约800元抢走,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给*和另外两名被告人1000元,*等人继续要求被害人筹钱并称不还钱不能离开,被害人答应联系朋友拿钱。后曾*的妻子等人来到车库内也要求被害人还钱,因担心车库争吵声音影响邻居及手机信号差等原因,*等人将被害人带到该小区喷水池处看管并要求被害人继续筹钱。期问,*使用保温瓶、菜刀成胁被害人并用手打过被害人,其中一名被告人用脚踢了被害人大腿,并让被害人写下承认出千的字条。后*老婆拿走被害人手机操作,转账了1100元给其中一名在场人、转给*5000元,转给其中一名被告人1800元。直至4月17日凌晨1时许公安人员到达,被害人才从该小区离开。2020年4月18日曾*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经鉴定,被害人左颧部压痛,左大腿内侧7.0cm*4. 5cm挫伤,系受钝性暴力作用致下肢软组织损伤,属轻微伤。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曾*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第一时间会见曾*,根据曾*的陈述,了解案件事实。在其后的办案过程中,办案律师指导家属积极联系受害人,多次与曾*家属以及受害人沟通赔偿谅解事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律师经过阅卷、研讨、并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来看,*的行为系出于取回所输款项的目的,且取回财物的数额未超出已支付的,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2020年4月17日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律师及时地跟曾*分析案件的情况,提供法律意见。最终曾*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律师为此准备详细的辩护方案。庭审上,办案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办案律师的意见,为曾*争取到缓刑的结果。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代理意见

*的行为系出于取回所输款项的目的,且取回财物的数额未超出已支付的,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宜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曾*存在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有良好的悔罪表现,故可对其予以适用缓刑。

 

、争议焦点

1、曾*因有前科,是否属于累犯?

2、是否适用缓刑?

 

、律师点评

很多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涉及刑事犯罪后往往处于焦虑、无助的状态,往往亦因此而忽略的案情细节,容易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局面。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的家属应第一时间让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律师及时会见和递交法律意见书起到关键作用,并及时把案件进度反馈给家属。另外,律师仔细分析阅卷笔录、证据,有利于律师尽快找到案件的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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