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招*(原告)
【审理程序】谈判调解、发律师函
【代理结果】追回全部款项9625美金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 基本案情
原告招*于20221年4月8日与被告四川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公司)、香港英*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契约书》,约定永*公司与香港英*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提供进修辅导服务,并承诺招*毕业后取得欧洲卡斯高等学院与法国波城高等商学院博士学位证书,保证学位书真实性无误。应永*公司加速付款的要求,招*于2021年4月8日向永*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元定金,于2021年4月19日向永*公司支付剩余的6095.18美元作为第一阶段报名费,鉴于只收到欧洲卡斯高等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故于2022年3月19日向永*公司暂付人民币19200元费用,依据当时的汇率计算,招*向永*公司累计支付9625美元。后经查询,法国波城高等学院无博士授予资质,其学位证书亦不受中国认可。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 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办案律师仔细研究案卷材料,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后制定方案,并准备证据材料、起草律师函,积极与对方公司调解,告知其诉讼风险。最终,永*公司在明晰诉讼将带来的不利后果,同意与当事人达成调解,永*公司退回全部款项9625美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1、对于签订的契约书,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2、对于美元的换算,是否按照21年的还是22年的汇率来算?
四、律师点评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留意合同条款,并保留合同原件等,注意搜集证据。如发生争议,建议尽快诸诉法律。在执行阶段过程中,将被告列入失信人名单,会影响其征信、限制高消费等,让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向其施加压力,对于当事人收回款项有很大的作用。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委 托 人】招*(原告)
【审理程序】谈判调解、发律师函
【代理结果】追回全部款项9625美金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 基本案情
原告招*于20221年4月8日与被告四川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公司)、香港英*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契约书》,约定永*公司与香港英*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提供进修辅导服务,并承诺招*毕业后取得欧洲卡斯高等学院与法国波城高等商学院博士学位证书,保证学位书真实性无误。应永*公司加速付款的要求,招*于2021年4月8日向永*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元定金,于2021年4月19日向永*公司支付剩余的6095.18美元作为第一阶段报名费,鉴于只收到欧洲卡斯高等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故于2022年3月19日向永*公司暂付人民币19200元费用,依据当时的汇率计算,招*向永*公司累计支付9625美元。后经查询,法国波城高等学院无博士授予资质,其学位证书亦不受中国认可。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 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办案律师仔细研究案卷材料,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后制定方案,并准备证据材料、起草律师函,积极与对方公司调解,告知其诉讼风险。最终,永*公司在明晰诉讼将带来的不利后果,同意与当事人达成调解,永*公司退回全部款项9625美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1、对于签订的契约书,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2、对于美元的换算,是否按照21年的还是22年的汇率来算?
四、律师点评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留意合同条款,并保留合同原件等,注意搜集证据。如发生争议,建议尽快诸诉法律。在执行阶段过程中,将被告列入失信人名单,会影响其征信、限制高消费等,让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向其施加压力,对于当事人收回款项有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