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证据薄弱难以确定货款金额,律师介入调解追回货款10万元
发布时间: 2022-08-31 | 77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2)粤0606民初1754

【委 人】佛山市顺德区**厨卫电器(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追回货款10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2017年起佛山市顺德区**厨卫电器被告缙云县**商贸有限公司建立厨卫电器买卖关系,被告二*是被告一缙云县**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全资股东双方一直由原告的监事赵*与被告二吴*在微信上沟通吴*收到货物后,赵*将送货单截图发给吴*,吴*通过缙云县**商贸有限公司公账支付货款。

20191022201910302019117日被告分别向原告采购厨房燃气灶等厨卫电器,货款共计121692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提供相应的货物,但是被告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货款遂我所代理此案,希望追回货款

文中均为化名

 

二、 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在几乎没有证据且我方当事人又无法准确计算欠款的数额办案律师首先确定对方的个人信息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办案律师在庭审中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充分反驳对方的观点,使对方拖欠货款的数额得到确认。办案律师综合运用通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成功为我方当事人追回货款共10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对方拖欠货款的数额

 

四、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合作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居于对于合作客户的信任,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甚至没有保留相应的单据。实际情况中,在对方亦知道相关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是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答应调解,或是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才能达成调解,导致方的合法权益大打折扣。建议当事人应有证据意识,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以便能更好、更快地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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