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交付货物后,对方拒不交付货款,律师介入成功追回2万多元货款及利息
发布时间: 2022-01-24 | 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 0106 民初 39154

【委 托 人】*铃(原告)

代理过程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追回货款24282元及利息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铃从事厨房用品供货行业,广州市天河区*龙虾美食店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6月向李*铃购买酱油等厨房用品,李*铃每次送货完成后于送货当日晚上发送单据给广州市天河区*龙虾美食店确认收货订单数量和金额,自20196月底起,广州市天河区*龙虾美食店仅支付部分货款,且以各种理由要求李*铃继续供货,现拒绝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与委托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认为可以追讨货款。随即,办案律师指导委托人提前做好收集、提供相关证据等材料准备,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调整方案。在充分证据材料准备下,参与庭审,据理力争。最终,在办案律师的努力下,成功追讨货款23148元以及利息,委托人对此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龙虾美食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李*铃支付货款23148元及利息(自2020930日起以23148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三、争议焦点

*铃主张广州市天河区*龙虾美食店向其支付货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四、律师点评

日常生活中长期供货的买卖无处不在,当要退货物已完成交付之后要及时追要款项,以免拖欠时间过长,加大追回款项难度。如确发生欠款不还的情形,应及时固定证据,可先行双方协商,再走诉讼程序。必要时寻求律师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以争取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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