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非因公死亡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律师介入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发布时间: 2021-06-30 | 1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0604民初36723

【委  人】孙*国(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单位】广东滳雄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原告胡*为王*美的配偶,王*美为被告孙*国(委托人)的员工。王*美于2019年12月6日加班后突发急性脑出血去世,于2019年12月7日死亡。原告胡*起诉要求被告孙*国支付王*美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87593元,遂当事人孙*国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刻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办案律师在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梳理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方案,并整理证据材料。在一审法院上,法院采纳办案律师的意见,原告主张的二倍工资差额已过诉讼时效,被告无须承担支付义务。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免除当事人8万余元的赔偿,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原告胡*安、胡*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争议焦点

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四、律师点评

遇到诉讼案件时,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听取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能够尽早发现案件问题,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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