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律师力争获赔19余万
发布时间: 2021-05-11 | 10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佛明劳人仲案字(2020330

【委 人】*(申请人)

【审理程序】仲裁、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争取到19余万元赔偿

【代理公司】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焦*2019221日入职被申请人佛山市高明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工作岗位为分切工,平均工资为6681/月。20194121832分,焦*在下班时间返回其居住地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焦*受伤,后经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确认焦*无责任。2020312日,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焦*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20714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8级,并确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自工伤发生后,公司对待此事的态度消极,更未能妥善处理焦*的事情,保险公司也不愿理赔,为了能够承担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等,焦*于是委托我所介入处理,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在接受焦*的委托后,通过详细分析案件的情况和双方的证据,合理制定办案方案,先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获得6万余元理赔款,并同步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随即提起劳动仲裁。在等待排期开庭的过程中,办案律师仍坚持不懈地与公司沟通,最终该案在开庭前成功调解,大大缩短委托人获得赔偿款的时间。

 

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如下:

一、确认双方自2020818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同意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0000元。

 

至此,办案律师为当事人共争取到19万余元赔偿款,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1.确定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2.工伤赔偿数额

 

四、律师点评
     工伤后,劳动者若在用人公司不愿意协商赔偿事宜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立即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专业律师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灵活多变的办案技巧,往往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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