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工伤后签下不公赔偿协议,律师调解获赔6.8万
发布时间: 2020-01-19 | 157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19)第1868号

【委 人】*(申请人)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款共6.8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刘作朋 律师、李力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姚*2018年8月进入东莞市*盛建筑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工作,工种为木工,约定月工资6480元,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为*缴纳社保。2018年12月29日下午4时左右,*在工地为版面加固时摔下受伤,当天被送去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右侧气胸。2019年3月8日,经鉴定为工伤十级。事故发生后,*与*盛劳务公司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赔偿额为2万元。事后*认为赔偿金额过少,遂委托我所代理此事,希望维护其合法权益。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19年8月2日,我所接受*的委托。办案律师在认真研究案卷材料、检索相关案例、内部探讨研究后认为,*与*盛劳务公司所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所约定赔偿额明显过少,属于显失公平,应予以撤销。

       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进行详细地沟通,了解案情细节,制成谈话笔录,并指导其从多个方面着手调查取证。仲裁庭上,我所律师通过高超的谈判调解能力,以达成和解目的,让委托人能尽快取得赔偿。最终,在办案律师与仲裁庭的共同介入下,我方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一次性赔偿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以保障我方取得应有工伤保险待遇,并履行完毕。 

 

三、争议焦点

*与*盛劳务公司所签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否显失公平?

 

四、律师点评
      本案中,律师通过检索研究做出了一次性赔偿协议显失公平的法律意见,再通过一边仲裁一边调解的手段,最终帮当事人争取到赔偿,缩短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最后,建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采取恰当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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