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面临拘役,律师巧辩获缓刑
发布时间: 2018-07-26 | 1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6)粤0607刑初218
【委  托 人】唐*果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缓刑结案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朱丽珍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2日20时50分许,被告人唐*果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由北向南方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血液酒精的乙醇浓度是92mg/100ml,情节严重,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量刑建议: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唐*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二、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先是会见了唐*果稳定其情绪,在唐*果与其家人之间搭好沟通的桥梁,并能平静下来。在做好会见、了解案情、做好取保候审材料、做好相关的沟通工作后,抓准时机提起了取保候审并进行后续的跟进,在审查起诉阶段唐*果成功被取保。在公诉阶段,我所律师提出的罪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处缓刑,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效果。
三、代理意见
(一)被告人在无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应当适用缓刑。
(二)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在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取保候审期间积极配合,认罪态度好。
、律师点评:
   危险驾驶罪作为一个常见的罪名,在涉嫌该罪名后,当事人第一反应往往是进行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的工作并不是只有取保候审申请书这样一份法律文书的工作而已,在这过程中,如何选择取保候审的时机,并做好前期的相应沟通等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处理不好就白白浪费了一次取保候审的机会,对案件接下来的处理留下后患。在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期间,通过律师介入,制定良好的策略,是可以起到很好的办案效果的。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每个节点上的黄金时间把控,每一份法律文书的适时提交,能起到与办案部门沟通、并做到引导案件走向的良好作用,否则将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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