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同一产品多个侵权人,律师介入全获胜诉
发布时间: 2019-09-29 | 16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09)佛中法民知初字第5、6、57、58号;(2008)佛中法民知初字第195、287号;(2009)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349号
【委 托 人】黄*高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专利权得到保护并得到合理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熊何律师团队

一、基本案情
     原告发现被告1黄*群及其开办的佛山市**制造厂和被告2许X强,未经原告黄*高的授权就公然仿制其专利产品电动伸缩门,并大肆销售,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追回损失,黄*高委托熊飞律师到法院起诉两被告。

二、代理结果
      我所接到案件后,迅速着手研究案情,并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细节,随后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拟定办案思路。在庭审上,我方律师据理力争,最终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分别侵犯了原告1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以及3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分别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活动,被告1赔偿原告共18万元的经济损失,被告2赔偿原告共32万元的经济损失。被告1不服要求上诉,最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2上诉后又撤回上诉。专利权人黄*高的专利权得到有效保护,并且追回了经济损失,并为将来发现有类似侵权情况做了很好的维权准备。

三、争议焦点
二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四、律师点评
      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应该有证据意识,注意证据收集,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维权事宜。具体到本案,正是由于原告在意识到被侵权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维权,并在律师的指导下逐步收集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才最终赢得官司,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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